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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中

发布时间:2023-3-26 19:40:1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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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砥砺奋进破难点,近年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的追溯试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试点企业追溯体系基本建立,其它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推动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效初步体现。

自年起,为了全面掌握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探索推进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有效方法,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在摸底调查和研究分析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有亮点有难点

近年来,政府各部门以及企业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积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继就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发布了相关系列文件,以加强顶层设计。各地政府也纷纷以国办文件为指导,出台了地方的重要产品追溯指导文件。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追溯体系建设在促进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保障消费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追溯法规制度未有效融合。

国家层面欠缺全国统一的、覆盖全程的追溯法规。虽然新《食品安全法》在追溯制度立法方面取得了突破,但是对应的管理细则尚未颁布,在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还需要完善;追溯制度尚未形成一套完整体系,导致追溯工作开展缺乏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追溯标准化程度处于较低层次。

我国产品追溯标准体系尚未形成。截至目前,虽然有关肉菜、果蔬、酒类、水产品、中药材等追溯标准(包含国标、地标、行标、团标等)已达近百项,但标准之间存在内容交叉、标准不统一、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标准体系重叠混乱,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不足,导致各类各层级标准尚未形成协调发展的局面,难以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有效指导,亟需统筹规划。

三是追溯数据质量尚难以保证。

当前,我国存在追溯数据量少,数据质量差,数据关联性弱等问题。其形成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食品生产、流通过程复杂、标准化程度低(特别对于农产品行业),产品类别多,经营主体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业化、标准化程度低,难于标准化作业和管理,分散的主体和经营对采集全面完整真实的追溯数据带来了巨大挑战,增加了追溯体系建设的成本和难度;其二,目前有关追溯数据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可追溯数据的录入、主要凭借企业的自觉自律,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四是追溯成本居高不下。

追溯成本高昂是导致追溯很难实施的一个重要原因。追溯本身是复杂的,需要追溯系统的支持,需要采集各环节追溯信息,涉及到企业采购、生产、销售、流通等各部门,涉及到与上下游企业的沟通与协调,因此实施追溯会对企业带来人力、物力等成本。

五是企业积极性普遍较低。

作为追溯的主体,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在于:短期内企业看不到效益、追溯系统满足不了企业个性化需求、企业过于依赖政策性资金支持、企业担心相关业务数据安全及商业秘密外泄、缺乏统一和方便的查询方式等。

制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规范

为了摸清安徽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调查工作。设计表格并组织各市、县相关部门填写调查表。根据各市、县局反馈情况,经初步统计,掌握了全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在企业层面,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着力发掘飞行检查数据。

年,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68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人次,发现问题个。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生产记录不全,如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确实或者记录不全,缺少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应急演练记录等;二是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如员工洗手更衣不符合规范、生产车间地面积水、生产车间堆放杂物、个别工作人员缺少健康证明等;三是出厂检验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规定的项目和频次进行出厂检验。

在全面摸排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及飞行检查数据的基础上,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规范。

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根据《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

等文件内容,在充分征求市局和有关大型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安徽省企业实际和追溯建设进展情况对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目标、工作原则、追溯内容、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作出了规定。《意见》

是国家法规制度与安徽省实际相结合的成果,将对指导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建设追溯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意见》,根据安徽省实际,年,省局食品生产处指导各市(直管县)局选取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茶叶等规模以上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年,省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又选取了糕点、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炒货及坚果食品等规模以上家食品生产企业继续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自《意见》出台以来,各市(县)局在省局的指导下,积极推动试点企业建立追溯体系,落实《意见》要求,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试点企业均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制度体系。二是试点企业能够按照《意见》记录相关信息、有效运行了本企业的追溯体系。三是试点企业能够将追溯体系运用于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之中,在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在全省各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受追溯体系建设本身的复杂性、企业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追溯的法规标准体系尚未有效融合等因素的影响,全面建成高效、便捷、实用的追溯体系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应从以下3个方面进一步推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追溯工作部署。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和规范,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加强全程追溯的示范推广,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接受政府监督,互通互享信息。

二是进一步理清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各方职责。

明确追溯体系建设中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各方的定位和责任,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的社会共治。总的原则应是:政府提要求、出法规、定标准、抓监督;企业按要求实施,消费者倒逼。

三是持续推动供应链各方加强协作。

食品原料的多样性、食品链的复杂性决定了追溯的难度。每个企业都应具备内部和外部追溯能力。实施外部追溯时,需要供应链上各方的密切配合,各方遵循“向上一步、向下一步”的追溯原则,即每个企业只要向上溯源到产品的直接来源,向下追踪到产品的直接去向即可。实施外部追溯时,各方都应采用国际通用的编码、载体和数据交换标准,记录和共享确保供应链追溯的关键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全链条的追溯成功。

(作者张强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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